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重修考试将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公共课:第9周(10月29日)
专业课:第9周(10月30日-11月2日)
二、考试范围
2023级学生第二学年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三、工作安排
重修考试工作安排
|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 1 | 10月21日前 | 各二级教学单位报送重修考试工作方案、课程命题责任审核汇总表、试卷样卷、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方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批单等材料 |
| 2 | 10月22日-10月24日 | 印刷试卷 |
| 3 | 10月29日 | 公共课考试(详见附件1) |
| 4 | 10月30日-11月2日 | 专业课考试 |
| 5 | 10月29日-11月4日 | 成绩录入 |
| 6 | 11月5日前 | 各二级教学单位报送考试总结、未通过学生名单等材料 |
四、注意事项
1.经批准参加本学期重修的课程,课程开课单位须按要求做好试卷命题(A、B卷)、印刷、考试、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
2.重修课程成绩录入,由课程辅导教师结合日常辅导情况,给出平时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
3.办理课程重修手续后,无故不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者,记缺考,成绩以零分计。
五、工作要求
1.学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参加考试,以备监考老师查验身份。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交谈或抄袭他人试卷等。
4.考试期间,学校安排巡视人员到考场巡视,督查考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