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现将本学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担任2021-2022学年教学任务(理论课、实践课等)的所有教师。
二、考评依据及标准
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执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教师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考核成绩由学生评价、领导评价以及专家评价组成。其中,学生评价
是根据学生网上评教分数确定;领导评价是由课程承担单位的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打分;专家评价是由督导办公室主任打分。学校根据以上三项分数给予综合评定,确定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教学单位优秀占30%;良好占60%;合格和不合格共占10%。其中,凡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者,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
三、考评过程
1.5月16日—5月18日,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附表1),并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填写审核意见。
2.5月19日—5月23日,教学单位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汇总表》(附表2)的学生评价分数以及领导评价分数,于5月23日之前交至教务处。
3.5月24日—5月25日,督导处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打分(附表2)。
4.5月26日—6月3日,学校综合评定,确定评价等级。
四、注意事项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一式二份,考评结束之后,课程所在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各执一份。
2.校内教师都要参评,并以单位提交材料。其中,兼职教师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考评。
3.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教师晋级的重要标准之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截点保质保量的完成此项工作。
附表: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