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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及相关工作安排
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李睿芬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22/5/9 15:50:43
岗位实习是学生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保证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其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李锦明
副组长:仝克勤 
成 员:李庆标、李长江、陈  磊、琚爱云、蒋瑞波、董宝阳、
吕化周、王常慧、李玲玲、宋广益、梁 爽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岗位实习组织、安排、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庆标任主任。
二、工作安排
1. 2020级学生于2022年8月15日返校,8月25日离校实习。
2. 2022年 8月15日—8月25日,各二级学院组织企业宣讲、发放实习手册、组织填写《学生岗位实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购买实习专用保险,进行实习系统备案等工作。
3. 2022年8月15日—8月25日,各二级学院整理学生档案,办理离校手续单。
4. 2022年8月25日,学生清扫宿舍卫生,经公寓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2020级离校实习。 
5. 2022年9月12日—9月16日,教务处组织2020级学生线上补考工作。
6. 2022年9月26日—30日,组织2020级学生线上清考;安排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组工作。
  三、实习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3年4月15日 
四、实习方式及要求
(一)实习方式
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
(二)实习要求
1.集中实习
集中实习是指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到设施完善、专业对口、管理规范的实习单位进行的岗位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在现有的实习基地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多渠道地洽谈实习单位相关事宜,包括实习单位能够提供的专业对口的岗位、接纳的实习人数、实习专用保险、学生的实习工资、实习备案系统的填报等等。
(2)如有新的或者过期的实习基地,二级学院需重新申报,填写《教学实习基地申报表》、《实习基地协议书》。若在有效期(签约三年之内)的则不重复申报。
(3)需要提前实习的二级学院,需向教务处申报审批,审批后要同步完成实习备案系统填报。
(4) 由于疫情的不稳定性,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学生省内实习工作力度,安排更多学生不出省实习,同时对跨省实习做好提前报备。
(5)各二级学院要定期对实习单位进行检查,了解学生对实习单位的满意度。 
 2. 自主实习
自主实习是指由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进行的岗位实习。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自主实习工作,严格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确实需要自主实习的学生,在经过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必须暑假返校前找到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同时该实习单位要保证能够购买实习专用保险、可以配合实习备案系统填报等。
(2)需要自主实习的学生,暑假返校需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学生岗位实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及回复 (附表1)、《2020级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表2)、《2020级学生自主实习承诺书》(附表3),经辅导员审核后,报二级学院审批。
(3)各二级学院要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督促学生按时进行实习系统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务必督促实习单位在实习之前购买实习专用保险,保险赔付对象必须是学生,不能以雇主责任险等其他险种代替。
2.凡是实习的学生都必须在实习前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学生岗位实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实习专业必须对口或相近,同时需要安排指导教师进行全程的实习指导。
3. 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处理好学生“专升本”和岗位实习的关系,务必于暑假前确定报考“专升本”学生人数,并及早制定专升本实习方案。
4.各二级学院需会同实习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要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学生实习离校前,各二级学院要将实习方案(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5. 学生实习前要将学生的实习单位落实完毕,填写《2020级学生实习单位统计表》(附表4),此表统计的信息包括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全部的实习单位,教务处汇总后报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布。
6. 学生离校后,需统计汇总《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信息统计表(集中实习)》(附表5)、《 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信息统计表(自主实习)》(附表6),并报教务处存档(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7. 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包括:(1)实习三方协议;(2)实习方案;(3)学生实习手册;(4)学生实习检查记录;(5)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五、2020级学生实习备案系统填报
根据河南省办公厅的实习要求,2020级实习学生在进行岗位实习的同时,必须进行线上实习系统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2年5月20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填写《学生信息导入模板》、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指导教师信息导入模板》、目前所有有意向合作的的集中实习单位由二级学院自行导入实习备案系统、激活账号。
2.2022年5月21日—5月31日,各二级学院督促学生下载实习备案系统APP,完成所有2020级学生实习备案账号激活,不能有任何遗漏,随后导出所有学生数据,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存档。
3. 2022年8月10日—8月14日,有意向合作的集中实习单位发布岗位信息,二级学院发布实习计划,上传实习方案。
4.2022年8月15日—8月25日,企业宣讲、购买保险等线下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集中实习系统备案,主要包括学生报名、签约、企业确定、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分组、上传保单等。
5.集中实习学生出发后,由指导教师立即在实习备案系统中确认出发时间、企业确定到岗时间,随后进行系统管理直至实习结束。
6.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在离校实习前进行实习备案直至实习结束。二级学院负责督促。 
 (二)备案要求
1.根据省厅实习要求,实习系统备案不少于6个月,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实习备案系统填报,切勿延迟,且无学生信息遗漏,否则将影响学生毕业。
2. 实习三方协议纸质版由二级学院从系统自行导出打印,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并上传系统。
3. 所有实习备案系统的导入模板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系统上线应用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45号)。
4. 征兵入伍的学生需经二级学院审核,在实习备案系统上传入伍证等相关材料后才可以免实习备案。
5. 由于实习备案系统填报较为复杂,请各二级学院选派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老师统筹本学院实习系统的填报工作,并将名单报于教务处。
六、后续工作
1. 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2020级学生组织线上毕业清考。
2. 2023年4月16日—4月27日,2020级学生邮寄实习手册,各二级学院评定、汇总实习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3. 2023年4月24日—4月27日,各二级学院组织2020级学生线上毕业论文答辩,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 2023年5月8日—5月15日,各二级学院审核2020级学生毕业资格,打印毕业生成绩档案表,并将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报教务处。
5. 2023年5月16日—5月23日,教务处审核2020级学生毕业资格。
6. 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学校审批2020级学生毕业资格。
7. 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公示2020级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毕业资格审查结果转交学生处。随后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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