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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至2016届结业学生申请补考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张红霞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9/26 9:36:29
根据学院要求,结业学生离校2年内仍有课程成绩未通过,按永久结业处理,不得获取毕业证书。2013届至2016届结业学生已经离校2年,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3届至2016届结业学生给予最后一次补考机会。现将2013届至2016届结业学生申请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考时间
2018年9月25日—9月30日
二、申请流程
1.结业学生按要求填写《补考课程申请审批表》,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申请表可在学院官网下载)。
2.系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及结业生申请补考汇总表统一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批。
3.补考课程申请审批通过后,按有关缴费规定到财务处交费(财务处以教务处提供名单为依据),并在考试前将收据交至所在系部教学秘书,系部统一收取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
1.补考申请审批通过的名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2.本次补考是2013届至2016届结业学生最后一次补考机会,未申请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永久结业。
3.通过审批的结业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成绩记“缺考”,永久结业。
4.交费收据未按时交至所在系部者,补考视为无效,永久结业。
5.补考计划安排在10月22日至26日,具体补考安排以学院公布为准。
6.各系部务必将申请补考及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到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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